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头屯河区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,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部,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副中心。头屯河区于1961年4月建区,因西邻头屯河而得名。2011年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,成立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。东面与北面邻新市区,西以头屯河与昌吉为界,南靠天山北麓。全区总面积275.59平方千米,总人口528815人(2011年)。有汉族、维吾尔族、回族、满族、锡伯族、俄罗斯族、蒙古族、朝鲜族等26个民族。头屯河区有旅游景点小绿谷水景公园、大绿谷生态公园等,万达广场与乌鲁木齐高铁站都坐落于头屯河区。头屯河区集国家级开发区、综合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、行政区、兵地合作区于一体,是疆内承载要素最多的开发区,综合发展环境位居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前列。现辖11个街道(片区),84个社区(村),总人口32万人。同时也是首府“六大基地”、“七大组团”的重要组成部分,形成冶金、风电、食品饮料三大支柱产业,汽车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得到迅猛发展。高铁片区、白鸟湖新区扩展城市发展空间30平方公里,政府投资260亿元,直接拉动社会投资1200多亿元,建成200公里路网及配套,签约万达、宝能等123个高端服务业项目,累计建成楼宇体量达870万平方米。